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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是社會的產物,與愛情無關,兩人相愛能結婚,無愛也能結婚。理想的婚姻是基於愛情與性的統一。

 

兒子今年23歲了,去年大學畢業後,去了廣東打工,在那裡認識了一個汕頭的女孩,今年十一回家鄉與兒媳舉行了婚禮。忙完他的婚事,我向老公提出了離婚。

老公不能理解,問我爲什麼?我甩給他一張紙,紙的正面列著離婚的理由:

一、夫妻間沒有起碼的尊重,你數次家暴我

孩子一歲時,我小產,當晚讓你起牀爲孩子把尿,結果你說「我們單位女人做完人流,馬上上班,哪有你這麼嬌氣?女人生孩子,就和母雞下蛋一樣簡單。」

我說「那你媽和你妹也是女人,生孩子也是下蛋。」結果你生氣了,和我發生爭吵,你把我打得鼻青臉腫。當時我就要離婚,你說你保證改,以後再也不動手,我才跟你回去。

但是你男尊女卑的想法從沒改變,一直伴隨著我們的生活。後來你又幾次對我動手。其實每次都是你挑起話頭,我生氣就反駁,然後你就會動手。我被你打怕了,總結出不挨打的經驗,看見你生氣,就趕緊離開家,幾個小時後再回家,你怒火平息了,就不會打我了。

 

二、夫妻婚後買的房子,沒有我的份,我沒有安全感

孩子5歲時,我們節衣縮食,才攢下了5萬元錢,倆人還找朋友借了3萬元,買下了我們人生中的第一套房子。看著房產證,我真開心,心裡想,終於有房了。我還沒有從有房的喜悅中回過味來,你對我說:「房子大部分錢是我出的,我要與你簽訂個協議:房子所有權歸我,你只有居住權。」

那時候我是真的不捨得兒子,含淚與你去公證處簽訂了不平等的公證書,但我的心是真痛。每月你給我200元生活費,我的工資全部用於家庭開支,到頭來,房子成了你私人的?

 

三、妻子有困難,不理不睬

孩子讀六年級時,學校要評他爲全市優秀學生,我想能評上對他選擇初中是一個助力,所以很認真地按學校要求準備資料 ,當我去複印以前的獲獎證書時,不小心摔了一下,導致左腳的踝骨骨折,打上石膏後,不能見水,那時正是5月份,每天要洗澡,不能洗淋浴,只能用腳盆洗澡,請你幫忙倒洗澡水,你不答應,沒辦法,那一個多月,我洗完澡後,先用勺子一勺一勺從腳盆舀水,等推得動腳盆才能把最後一點水一次倒淨。

最過分的是,你明知道我拄著拐杖,不方便做飯,你當時並沒有工作,只是在學車,完全可以中午回家做飯,結果你對我不聞不問,我是把左腳跪在凳子上炒菜。那一個多月,你沒有買一次骨頭湯,還是我打電話委託同事買了幾次骨頭來。

孩子上初中,初三學校中午提前上課,晚上要上晚自習,沒有時間回家吃飯。一個學年都是我去送飯,我天天中午匆匆忙忙回家炒菜,裝進2個保溫桶,然後坐公交車去學校,等孩子吃完帶回空的保溫桶,留下一桶給孩子下午吃。不管怎麼說,你一次也不去,難道孩子是我一個人的嗎?

 

作爲夫妻,難道不應該共同承擔麻煩和痛苦嗎?我有傷痛在身時,你能置之不理嗎?孩子的事情既是我的事情,也是你的事情呀,你有什麼理由把它扔給我一個人處理,跟你說了無數次,我好累,可你一次也不理睬我,好像我對牛彈琴。

孩子考上省重點高中後,第一學期,沒有去陪讀,孩子學習成績下降得很厲害。於是我跟你商量,是不是我們也去陪讀,你說「我不管,你要陪讀是你的事,反正我是不去的。」於是我一個人去學校附近找房,並讓我媽一起幫我,畢竟學校在郊區,離我上班的地方有30里路,我在市區上班,中午往返,時間很趕不說,一天幾次車費就是8元。我媽於是中午爲孩子做飯,我就輕鬆多了。

但是天不遂人願,我媽在陪讀期間,去頂樓曬被子時,摔了一跤,左下肢縫了27針,住院一個多月。這種情況下,我請求你去學校同住,中午給孩子做飯,然後去附近醫院給我媽送飯。

當時你也沒上班,只是在家中炒股,我說你把筆記本電腦帶去出租房就行了,你一口拒絕,理由是「陪讀的路是你自己選的,出了問題你自己解決。」

我試圖跟你講道理,說:「我嫁到你家來,你媽住院幾次,我都是把孩子交給我母親,在醫院全心全意護理你媽,給她端屎接尿,空閒給她按摩,這些你都忘記了嗎?如今我媽住院,不要你端屎接尿,只要你做了中飯送去,我妹負責晚飯。」你回答我,「以後我媽不要你管了。」

怎麼遇到如此無情的男人,不說跟你生兒育女,就說我們是朋友關係,當初我照顧了你媽,現在你回報下也行吧,可是......除了淚奔,還有什麼方法?自己選的老公,什麼後果自己都要承擔。

 

四、夫妻間的錢財一直AA制

孩子讀五年級時,你每月只給我400元生活費,我說不夠,孩子學校要報作文和奧數培訓班,兩人又打了一架,在你弟的調解下,你才把生活費調到600元,直到孩子讀高中時,你每月給我1000元生活費。每一次要你增加生活費,從來沒有一次是順順利利的。

當時在學校附近租房,正規的單元樓是1500-1800元一個月,我租的民房,要便宜三分之一,加水電費要1000元錢,我和兒子一月伙食費要1000元,孩子在附近培訓中心補課是3000元,你說一個月給我1000元,已經到位,別的錢與我不相干。

請問你「這是一對恩愛夫妻說的話嗎?孩子是我們倆共同的結晶,如今經濟上你給我劃分得那麼清楚?

那一個多月,我一天8趟飛奔在單位、出租房和醫院,辛苦不必說,只知道我一個半年沒見的表姐看到我,第一句話是:「你怎麼這麼憔悴?是不是得了什麼大病?」那一個月,我整整瘦了10斤......

都說結婚是爲了滿足生理和情感的需要?我得到了什麼呢,你自從十幾年前得了糖尿病,再無夫妻生活,我守了十幾年的活寡。如果你對我好,守活寡我也能忍受。可是你不但不以自己無法盡夫妻義務,而心生慚愧,反而認爲自己再也需要我了,在我身上花一分錢都是浪費。你自己掰著手指頭數數,這些年,你爲我和我家花過一分錢嗎?

請問 ,任何夫妻過成我們這樣,還有在一起的必要嗎?我早就想與你離婚,這些事已經像一根長進我心裡的刺,拔也拔不掉。但是看到孩子每一步的成長不容易,我不想他生活在單親家庭,影響他的學習,讀大學了,我怕他找朋友因爲單親家庭受歧視,如今終於等到孩子結婚了。

這一輩子,餘生不多了,我想爲自己活一活,請你放手吧。

老公不同意,一直說,是自己的錯。可是當時這些事情我都指出來了,爲什麼不肯改呢?我給了你十幾年時間呀?好在兒子很理解我,說:「媽媽,你按照自己的內心感受選擇吧!我知道這些年,你委屈了自己,如今按自己的想法活吧!」

 

李銀河說:「希望永遠活在愛的感覺里。」這十幾年來,我沒有感受到婚姻中的幸福。以後的路,我希望我活著時,有人愛著我,也有人讓我愛著,這樣的生活才是我嚮往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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